14、基金的转托管
  基金的转托管是指将基金持有人的基金权益托管权在不同托管机构(可以是不同的机构间也可以是同一机构的不同网点间)进行变更的过程或行为,通过转托管可以同时实现  交易地点的变更。转托管申请由转出方销售机构提交到注册登记中心,而转入方销售机构直接接收注册登记中心的份额转入确认通知。投资者办理转托管申请时可以是该交  易账户所有基金的全部份额转托管,也可以是一只基金部分基金份额转托管。
投资者办理转托管业务需携带注册登记中心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:
个人投资者由本人亲自到销售机构办理,需提供:
  (1) 基金帐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
  (2) 投资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  (3) 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。
个人投资者如委托他人到销售机构办理,需提供:
  (1) 基金帐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
  (2) 投资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
  (3) 被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。
  (4) 投资者本人授权委托书。
  (5) 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。
机构投资者需提供:
  (1)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(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);
  (2)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  (3)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  (4) 法人授权委托书;
  (5) 基金账户卡或交易账号卡原件和复印件
  (6) 填妥并盖有预留印鉴的业务申请表。